针对目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辖区船舶管理公司安全管理现状,为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船舶管理公司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船舶管理公司的日常监管和审核工作,提高辖区船舶管理公司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水平,降低山东籍船舶在外滞留率,10月15日,山东海事局在青岛召开了辖区船舶管理公司及所代管船舶船东安全管理座谈会。辖区70多家船舶管理公司及其船东、各分支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徐增福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传达了上级有关要求,通报了水上安全形势、辖区船舶省外滞留情况、辖区管理公司及代管船舶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报了山东海事局决定对潍坊鑫海船务有限公司不再维持公司DOC有效性并收回公司DOC的附加审核结果;各有关船舶管理公司和船东代表做了交流发言;徐增福副局长做了总结讲话。 

       徐增福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各船舶管理公司和船东要切实认识到安全管理责任,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切实保证投入,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代而不管”现象;二是要严格监管和审核,扶优罚劣。要严格公司日常监管;严把审核质量关,确保审核实效;要深化服务和指导,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下一步,山东海事局将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公司的监管工作,通过严格的公司监管和审核,淘汰一批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低的公司,扶持一批安全管理水平高、规模较大、声誉好的船舶管理公司,树立山东船舶管理公司优秀品牌,促进山东辖区船舶管理业发展,保证水上交通安全。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