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在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和推广近年来我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保障司法廉洁、提高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努力做到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有力地推进我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通过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活动,将司法公开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展示我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亮点,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开透明的需求,回应社会各界对公正廉洁的关切,实现公开理念深入人心、公开范围延伸扩大、公开制度全面完善、公开平台广阔开展、公开方式不断创新、公开措施落实到位的目标,充分展示我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力量。

    二、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一)将我院《诉讼服务指南》、《关于公开审判的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及《天津海事法院网络交流平台》印刷成册,置于立案庭、信访服务窗口,供人民群众随时取阅。

    (二)在我院电子屏每日滚动播放《诉讼服务指南》、《关于公开审判的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天津海事法院网络交流平台》、庭审及听证会相关信息。

    (三)在我院网站公布《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设立宣传活动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

    (四)十一月中旬之前,各业务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公开庭审一次。

    (五)将2010年10月26日定为我院公众开放日,我院抽调专门人员接待群众来访,增进人民群众对我院的了解。

    (六)2010年10月28日,我院开通网上交流平台(QQ:1047748392),组织专门人员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三、活动总结提高

    12月,我院对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借鉴其他法院的经验做法,探索适合我院司法公开宣传的方式方法,加以贯彻执行。为我院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展示我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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