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日,张家港新港海事处执法人员依法滞留了“三航粮油XX”轮,这是本次防污染专项检查活动中该处发现的首艘“未按规定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并取得公司符合证明副本及安全管理证书”船舶。

  据悉,被滞留船舶“三航粮油XX”轮,船舶种类为油船,总吨59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383号)第二批船舶生效的通知,该船未能持有必备文书材料,已处于不适航状态。鉴于此,新港海事处依法立即对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经检查一并发现其他13项缺陷,该处执法人员立即将上述信息流转至局相关部门,并按照程序向船方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禁止李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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