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障辖区沿海重要航路船舶航行安全,防范冬季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同时,为保障水上重要作业和活动安全,监视海洋环境,并进一步锻炼海事执法队伍,根据《浙江海事局2010年第二次东海海区联合巡航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台州海事局与市海洋渔业局携手开展第二次海区商渔船整治联合巡航执法活动,继续做好渔商船联合整治工作 。

    本次联合巡航结合台州沿海水域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规律、渔场分布和作业等特点,了解、掌握台州沿海重要航路及沿海重要渔船作业区通航情况,做好冬季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控工作,以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水上交通、作业、污染事故险情的发生,保障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有序,维护台州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

    11月9日,台州海事局出动“海巡1160”艇、渔业部门出动“渔政33303”艇到辖区主要进出港航道、重要锚地、习惯避风水域、事故多发区、交通密集区等重点水域和重要航路开展巡航巡查和动态监控。两艇通过VHF、AIS观察等手段询查过往船舶,监督检查船舶使用AIS、无线电通信设备情况。联合执法人员分别对辖区渔船和货船进行了抽查,执法人员分别登了“浙玉渔运687”渔船和“辉泓2”集装箱船查验了船舶船员证书、航行设备、消防救生设备、机器处所、防污染管理等情况,双方继续积极开展业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对对方的管辖领域和业务职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使双方在联合行动中增长了知识、拓展了视野。
下阶段两部门将继续加强在防范渔商船碰撞、事故调查分析、沿海重点水域和重要航路巡航、海洋调查和维护海洋权益等各方面的合作,共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共同推进“平安海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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