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2月10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江婷)10日,浙江籍货轮“宇顺128”被威海海事局处以罚款5.4万元。经查,该轮曾于今年5月份在航行途中,因船员误操作压载水泵和部分阀门,将机舱内的污水排放入海。

    12月2日,威海龙眼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停泊于龙眼北海石油码头的“宇顺128”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轮《油类记录簿》的相关记录与航海日志不一致。执法人员进而对“宇顺128”轮的防污染证书和设备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该轮的压载和消防管路出口里有明显油污痕迹,因为这些管路在非应急状态下不允许启用,平时需保持清洁,执法人员推测“宇顺128”轮涉嫌违法排污。经过执法人员的现场取证和询问船上船员得知,该轮曾于5月份的航行途中,因船员误操作压载水泵和相关阀门,将该轮机舱内的部分污油水通过压载管路排放入海中。

    根据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海事部门依法对该轮罚款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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