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港区进行交流

今年8月珠海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珠海市周边城市水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进行调研后,钟世坚市长亲自批示要求提高处理水上污染的应急能力。为进一步落实政协提案及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珠海海事局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继主动走访市财政局、经贸局、应急办后,12月16日,该局与高栏港区应急办、安监局就切实提高港区海上溢油污染应急能力和水平,进行了深入交流。

双方认为,珠海港在港口、码头船舶污染应急设施配备、水上污染应急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分散且简单重复配置、应急队伍水平以至于综合应急能力较低等问题,为了切实落实《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及《珠海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关于水上污染应急的要求,吸取美国墨西哥湾油污事件、我国大连“7.16”事件的经验教训,须尽快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海事主管部门+企业”的模式,对社会污染应急力量加以扶持、引导,整合企业分散的、低层次的水上污染应急资源,使水上污染应急力量更上一层楼,实现“1+1>2”的目标。

高栏港区应急办领导表示,将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职责,加强对水上污染应急能力建设,与海事部门一起,共同搞好水上污染应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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