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洋山港海事处在上海海事局局的统一部署下,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海船检[2010]478号)文件的精神,狠抓落实,上下一心,圆满完成2010年“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洋山港海事处共对辖区内靠泊及施工作业的38艘船舶实施了专项检查,其中吨位误差在0~10%的船舶27艘,误差10%~30%的问题船舶10艘,大于30%的问题船舶1艘。检查中发现13艘船舶存在严重的安检缺陷,对其实施了滞留,其中怀远县某船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集海永祥轮,存在安检缺陷,且丈量吨位超过登记值32.5%,是严重的“大船小证”船舶。洋山港海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了严肃的处理,并作为典型案例教育广大船东。

  通过较长时间的检查实践,辖区“大船小证”违章行为明显减少。安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下一步,洋山港海事处将探索“大船小证”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消除辖区各类危险源。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