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运已经拉开序幕。按照《广州新沙海事处2011年春运安全工作方案》的部署,广州新沙处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春运期间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危险品申报、审批制度,按规定对船舶是否适装、货物是否适运及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把危险货物审批关。
    
二是加强签证管理,严把船舶出港签证查验关。在办理船舶签证或进出口岸手续时,严格审查承运人提供船舶货物舱单,对有怀疑的货物,特别是对于货物名称以模糊品名显示的货物,即报领导组织现场查验。
    
三是强化现场监管,消除隐患,把好危险品作业现场检查关。重点加强对辖作业码头、作业船舶的巡检力度,督促相关作业单位、船舶及人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消除船舶、设施的安全隐患。并要求船舶作业时,应按照/岸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核查船、岸双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安排足够人员加强值班,以应对溢油应急突发事件,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作业安全。
    
四是加强值班,推行科长带班,及时当场解决突发问题,保证窗口服务质量关。(胡军 朱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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