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周正宝、李同山向CNSS供稿】2月10日8时50分,上海海上搜救中心接到国家海上搜救中心紧急来电:一艘船舶在长江口水域发出DSC和应急示位标紧急报警,要求对报警情况立即进行核查。

    接报后,海事部门立即依据报警信息中的船舶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查询到报警船舶为“长海舟18”轮,于是一边利用VHF甚高频、VTS、AIS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搜寻“长海舟18”轮,一边与船舶所属船公司联系以确认船舶是否安全。0912时船公司反馈:报警船舶船位在北纬32度附近,0900时以前在AIS上监控到该船在航行中,船上14人,空载,目的港为天津。目前暂未联系上船舶。

    0914时,国家海上搜救中心又连续收到“长海舟18”轮的DSC 遇险报警,同时韩国、日本海事救助中心也不停收到报警信息。在多方联系报警船只无果下,上海海上搜救中心当即指令上海海事局海岸电台联系“AN JIE 2”轮、“ZHE SANYOU 301”轮等3艘附近水域北上船舶前往确认。

    1048时,上海海上搜救中心又接到“长海舟18”轮报警,报警位置与前几次相比呈现后退趋势。报警船舶目的港是天津,如果正常航行的话,那船舶位置不应该呈后退趋势,难道船舶动力装置失效或船只沉没了?那14名船员生命不正处于岌岌可危地步?搜救中心立即要求上海海事局海岸电台呼叫“XIN HUAXING 12”轮、“新晨瑞”轮、“鑫城宏”轮等6艘船舶前往报警水域进行救助,并发布航行警告提前过往船舶注意警戒。同时协调东海救助局指派“东海救115”轮从长江口赶赴现场救助。

    多次报警原来是虚惊一场。下午14时许经确认,报警船舶目前航行安全,船舶多次报警是船员在误操作应急示位标报警后想通过DSC取消先前误报警时操作不当所致。上海海事部门表示将在查明责任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约谈船公司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应急示位标和DSC(数字选择性呼叫系统)是全球海上通信与安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船只在海上遇险时可通过应急示位标或DSC将遇险信息报送给沿海国海上搜救组织以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其一旦发生误报警且没有及时取消的话,将扰乱了全球海上遇险救助协调系统的正常工作,使海上救助部门无谓地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海事部门呼吁各船公司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船员正确操作遇险报警设备及发生误报警后处置方法的培训,努力减少误报警的发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海上无线电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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