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地方海事局郭路远向CNSS供稿】为巩固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规范通航环境与秩序,最大限度遏制运输船舶超载行为,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吉安市地方海事局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海事局开展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实际情况,深化开展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将装载超过核定载重线、未勘划或未正确勘划船舶载重线、未标明船名、船籍港等违法行为一并纳入整治范围,依法予以有效查处。

    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加强砂石运输船舶的源头管控,严格控制超载船舶出港,按照“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签证船舶的现场监管,发现超载船舶一律不得签证放行。
三是加强巡航检查。加强对港区码头、装卸点、采砂作业区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超过核定载重线的船舶,要加大处罚并强制减载。建立船舶黑名单制度,对在3个月内存在2次以上超载运输行为的船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并依法从重处罚。

    五是建立船舶超载引发自沉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超载船舶一旦发生自沉事故,要追究装卸作业企业(船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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