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高桥海事处陈维向CNSS供稿】2011年3月18日,高丽海运株式会社主动安排其所属船舶,将该公司之前以普通货物瞒报谎报出口的三个危险货物集装箱,从目的港越南原路带回上海港配合海事部门调查,此举成为国际航运公司与海事部门联手构筑危险品谎报瞒报惩防体系的首例标志。

    高丽海运株式会社所属船舶主要从事国际航线集装箱运输,外高桥海事处曾多次查处该公司所属船舶承运或接受订舱的货物中存在谎报瞒报违法行为,也曾向上述公司签发过《海事安全管理建议书》。此次,为了弥补订舱过程中没能做好审核把关,高丽海运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在得知又有货物涉及谎报瞒报违法行为且当事人系屡犯后,即安排船舶将涉案货物原路带回。外高桥海事处接到该信息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对涉案集装箱货物实施开箱查验。经查验,高丽海运株式会社已在越南对上述涉案集装箱体粘贴了危险货物标志,到上海港后被卸在外五期港区危险货物堆场。三个集装箱中装有两票货物,其中一票为《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列明的海洋污染危险货物,执法人员对另一票同样涉嫌海洋污染的名为“阿特拉津”的货物实施了取样送检,待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外高桥海事处将继续致力于构建相关航运单位之间的信息平台,发动每一个环节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谎报瞒报违法行为的惩防体系,打造国际危险品运输的安全责任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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