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部海事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年1月1日前已经开工建造但尚未完工的船舶最迟应在4月1日前向船舶建造地登记机关申请船舶识别号。4月1日临近,宁德辖区众多船舶建造厂纷纷前来宁德海事局申请新建船舶识别号,该局政务中心积极应对申请高峰:一是新增设电脑供申请人提交电子申请并抽调专人指导并协助申请人外网申请操作,提高材料提交的准确性从而提高审批效率;二是为避免申请人因错过申请的时间节点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窗口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宣传手册提示符合条件船舶及时前来提交识别号申请并耐心解答行政相对人相关的电话咨询;三是严格把关,按规定收集材料并受理审批同意后及时提交部局授号,力求在规定的审批时限内再次缩短申请人的等待时间。截至日前,该局已为辖区符合申请条件的27艘新建船舶授予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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