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海事处大力宣贯《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上海崇明海事处针对辖区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法规执行到实处,已取得良好效果。
崇明海事处辖区内港航企业众多,岸线复杂,时常有涉水工程存在。在圆满完成涉水工程船舶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崇明海事处约谈了辖区内所有涉水工程公司对新规定进行大力宣贯。同时,现场巡逻艇增大巡航检查和宣传力度,确保所有涉水工程的现场船舶能正确理解该规定。
下一步,崇明海事处将进一步增强现场检查力度,确保辖区内所有涉水工程都符合该通航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辖区通航环境排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