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通报了一批省级文明单位,舟山海事局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这是继2010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后,该局文明创建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成立十年来,舟山海事局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提升服务能力相结合,为该局水上安全监管和防污染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稳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政风建设,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实施海事管理体系,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工程”,推进半军事化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深化创建内涵,把文明创建活动融入海事中心工作,以基层海事处、“安全畅通文明”航区(线、锚地)、群众满意基层执法窗口创建活动等为载体,不断拓展和延伸文明创建工作。四是打造文明品牌,大力创建优美的工作环境,树立海事文明形象,局及下属单位先后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浙江省群众满意执法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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