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政府李辉龙副市长在莆田市海上搜救中心上报的《2011年莆田市海上搜救中心工作要点》上做出批示:“莆田市海上搜救中心工作做得好,希望再接再厉,为我市海上安全生产再作贡献”。

    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莆田市委市政府有关海上搜救工作要求和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厅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今年初,莆田市海上搜救中心制发了《2011年莆田市海上搜救中心工作要点》,并及时呈送莆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工作要点中涵盖了“工作机制、业务交流、工作评估、演练与宣传”等四大块11项具体措施,并对春季雾害期间辖区捕鱼春播活动频繁的现状,为避免大风、浓雾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保障清爽的通航环境和渔民的生命安全,该中心还提出了五点安全管理建议:一是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管理,遇到恶劣天气不能出海作业。二是渔船要配备足够的救生器材、救生衣和烟火信号。三是渔船要配备通信工具,保持电台守听,要求渔船与岸基之间以及跟帮渔船之间保持联系。四是要坚决执行渔船跟帮作业制度,遇到险情积极采取互救行动。五是加强渔民自救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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