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关于今年一季度交通港航火灾形势的通报》,2011年4月20日,上海外高桥海事处约请上海海洋石油局第三海洋地质调查大队公司就靠泊码头船舶明火作业管理进行船舶消防安全管理商谈。商谈由外高桥海事处胡继石副处长主持,沈杰副处长、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第三海洋地质调查大队公司杨从坤副大队长、安全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处首先传达了部公安局明传电报主要内容,通报了昨天下午现场检查情况,对于部分机舱部位明火作业的现场管理不规范处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详细分析,还就明火作业报备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讲解和重申。三海大队杨丛坤副大队长承认了该码头在明火作业管理中存在不足之处,真心感谢海事部门认真细致的检查、真心诚意的共商,该大队和海上试航船厂将一起落实海事提出的安全管理要求,更希望得到海事部门一贯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处领导在总结中表示,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希望三海大队回去后尽快将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文件要求和明火作业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传达、学习,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并上报整改措施,杜绝野蛮作业,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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