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17日对外公布船舶污染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行为举报电话,省内13条举报专线保持24小时畅通。

  根据最新出台的有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船舶污染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海事部门接到举报后,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认定举报属实的,在案件调查处理完毕7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案件查处结果。对举报人的奖励额度,最高可达违法行为罚款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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