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海事局曹瑞向CNSS供稿】为便于船舶识别,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交通运输部2001年1月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海事局作为船舶识别号的主管机关,负责船舶识别号的授予和统一管理工作。

    今年4月7日上午,安徽远东船舶有限公司在为浙江乐清市华远海运有限公司(定造人)申报船舶识别号时,将该公司定造的二艘船舶的检验编号录入及提交申报材料时发生错误,直到5月30日该船厂为“宏达油8”办理试航证书时才发现该错误。针对上述情况,芜湖海事局政务中心责令安徽远东船舶有限公司进行了书面检查。

    6月9日下午,芜湖海事局政务中心为此约谈了安徽远东船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旭照,就如何加强船舶识别号管理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芜湖海事局要求该船厂要高度重视船舶识别号的申办工作,建议该船厂指定专人来负责船舶识别号网上申报,认真核查、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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