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海事局曹瑞向CNSS供稿】日前,为贯彻落实好长江海事局《关于开展船舶配备电子海图系统(ECS)和自动识别系统(AIS)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芜湖海事局加大了对船舶配备船载ECS|AIS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加强ECS和AIS设备安装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现场监督检查、签证站点、政务大厅等形式,向过往船舶、船员宣传《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海船舶〔2010〕156号)及前期提出的设备配备和安装进度的要求。二是加强ECS和AIS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7月1日前在办理船舶签证及安全检查中发现船舶按《关于推进长江片区船舶配备自动识别系统和电子海图系统的通知》要求应配备ECS及AIS设备但尚未配备的,应督促船舶按要求安装;7月1日起各单位正式启动ECS及AIS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未按要求配备ECS和AIS设备的船舶原则上要求开航前纠正,对于确实无法开航前纠正的,应在《船期国监督检查记录簿》中明确记录下一航次必须纠正。三是明确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如船舶是否已按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产品;船舶是否准确完整地将船舶信息输入AIS设备,并保持开机状态;船员是否会正确使用ECS和AIS设备;AIS终端是否申请办理了九位码等。

    芜湖海事局通过加大船载ECS|AIS督查力度,为2011年7月1日起长江全线全面开展船载ECS和AIS安装监督检查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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