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事局党工部黄敏东向CNSS投稿】7月13日,石狮市委文明办将“泉州市2008—2010年度文明单位”的牌匾转授予石狮海事处,这是石狮海事处继2008年4月获得泉州市2005---2007年度文明单位后,再次获此殊荣。

  几年来,石狮海事处按照上级党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始终坚持不懈的投入地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虽然人员多次调整,但历任处领导一贯把精神文明建设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该处充分发挥海事优势,紧紧围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这个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和地方经济发展,先行先试,锐意进取,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在改革创新上求突破,在服务水平上促提升;深入开展“责任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海事处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社会的理念,开展各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提高海事监管的力度和科技含量,规范管理,海事工作高效运行,业务工作实绩显著。该处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主动服务内贸集装箱发展,为大型集装箱船舶创造安全有序的通航环境;二是积极扶持航运企业发展,帮助航运企业提高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几年来石狮航运业迅速发展,港口吞吐量逐年增长,今年上半年辖区港口吞吐量达1462万吨,与去年同比增长33%,集装箱51.5万标箱,与去年同比增长17%,吞吐量和集装箱量均创历史新高,强有力地助推港口经济高速发展。该处先后被评为石狮市、泉州市文明单位称号,为服务亿吨大港、服务海西建设、服务两岸三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该处在上级海事局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牢记使命,扎实工作,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泉州海事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泉州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促进石狮侨乡经济发展,做出海事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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