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许墨 张坤】日前,上海外高桥海事处接到举报——在外高桥五期码头靠泊的“东进釜山”轮的一个集装箱内发现大量标有易燃标志的不明液体货物。接报后,该处立即派遣执法人员赴现场实施查验。

    经过查验,海事执法人员发现该集装箱为韩国进口,箱内不断散发出浓重的汽油类气味,箱内有多达9种不明液体货物,且货物外包装只注明了商品名称和易燃警示标志,未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危规》)要求显示危险性质及联合国编号。执法人员随后对该目标箱实施了暂扣,通知码头公司立即将货物疏港至上海港城危险品仓库进行安全储存,等待鉴定。

    经上海化工研究院鉴定,9种货物中8种为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属于《国际危规》中的3类危险货物,具有高火灾爆炸危险性,严重威胁到船舶运输、码头储运以及后续陆路运输等安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该处负责人夏大荣透露,近年来由于危险货物瞒报导致的船舶险情有明显增加趋势,不仅严重损害了船舶、船员的人命财产安全,还对海洋环境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随着我国政府制定《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条例》和批准《国际劳工公约》进程加快,海事部门将越来越注重海洋环境和船员权益保护,上海外高桥海事处也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来完成这两项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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