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根据长江海事局《关于加强辖区船舶载运食用油安全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食用油属于y类或z类污染物,属危险货物范畴。为规范辖区食用油运输安全监管,芜湖海事处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积极开展辖区船舶载运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

11月22日上午,芜湖海事处施晓东副处长带领处危防主管及朱家桥办事处相关人员一行到益海嘉里有限公司走访,向其通报《关于加强辖区船舶载运食用油安全监管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并详细检查了食用油作业码头和靠泊作业船舶,督促“苏徐州货***”轮按规定办理签证手续,缴纳港口建设费用。随后双方举行座谈,施晓东副处长要求公司代表尽快前往我局办理防污染备案手续,并详细解析了我处对危险品船舶进出港申报及装卸现场检查的相关要求,督促该公司载运船舶的船员尽早参加相关特殊培训,取得“化安、化操”特培证书,做好船舶适航工作。益海嘉里有限公司代表表示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双方沟通,尽快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对海事部门踏实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通讯员 董巧巧 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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