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08]351号)要求,2008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为新版船员服务簿换证过渡期,2012年1月1日起旧版船员服务簿不再有效。进入12月,离换证截止期限仅剩不足一个月的时间,为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辖区船员都能在过渡期内完成注册,政务中心精心制作了告知单,通过发放告知单、将提示传真至船公司等形式提醒广大船员、船员用人单位、船员服务机构及时在过渡期限截止前申请换发新服务簿。根据《办法》实施相关文件规定,在过渡期内申请办理船员证书业务的现职船员须先完成船员注册换发新版船员服务簿,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有些船员所持适任证书即将过期,服务簿也尚未申请注册,面对这种情况,该中心做到想船员所想,急船员所急,将服务簿注册申请和适任证到期换证申请同时受理,确保船员适任证书能如期换发,保障了船员权益。(通讯员 陈玲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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