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为尽快做好“KENOS ATHENA”沉船事故的相关处置工作,督促船方履行相应责任,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2012年3月20日下午,海事部门召集韩国船东互保协会(简称KSA)、船东代表等,在汕尾召开事故约谈会,就沉船打捞等问题进行了协商,会议持续了四个小时。

会上广东海事部门要求KENOS SHIPPING CO.LTD船东方尽快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打捞机构,落实打捞的具体时间,制定安全、科学的打捞方案,开展打捞工作,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KSA表示,将于2012年3月21日与广州打捞局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尽快签订打捞合同,并拿出打捞方案。

由于此次沉船事故是韩国籍船舶航经过我国海域时发生自沉,会议认为,此次事故属韩方船公司相关船舶单方责任事故,其所有的风险和费用应由责任方负责。由于该船船龄较长,且失事水域海况复杂,船体的打捞难度非常大,目前仍然存在浓硫酸和燃油泄漏的极大风险。海事部门将加大对KSA及保险公司的督促力度,使其尽快落实打捞等相关事宜,尽最大力量解决好此次事件,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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