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深圳3月29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胡后波 李立菲 记者今天从广州海事法院了解到,深圳外海水域“2.22”巨轮碰撞事故中的马绍尔群岛籍船舶“MOL MANEUVER”轮近日再次被法院扣押。

今年2月22日下午,两艘大型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在深圳外海水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中国籍船舶“珍河”轮右舷部分货舱严重破损,5只40英尺集装箱落海,部分集装箱因碰撞破损变形,马绍尔群岛籍船舶“MOL MANEUVER”轮球鼻艏上方破损。

3月2日,广州海事法院根据“珍河”轮的船舶所有人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申请,对正在深圳蛇口友联船厂修理的“MOL MANEUVER”轮实施了扣押,责令该轮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在三十日内提供向本院提供人民币8,660万元的担保。

而上海泛亚有限公司是“珍河”轮货物运单上记载的承运人,碰撞事故所涉航次系营口至南沙的沿海运输。经检验机构检验,事故造成“珍河”轮所载货物损失初步估计为4,000万元。上海泛亚有限公司认为,自已可能面临受损货主的全额索赔,上述碰撞事故是由于“MOLMANEUVER”轮严重违章和操纵过失造成的,“MOLMANEUVER”轮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月22日,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MOL MANEUVER”轮,并要求该轮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提供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担保。“MOLMANEUVER”轮第一次扣押还未解除。广州海事法院经过严格审核裁定予以准许,依法对“MOLMANEUVER”轮进行第二次扣押,即轮候扣押。3月23日,广州海事法院法官登轮向“MOL MANEUVER”轮船长送达了扣押船舶裁定。

迄今为止,“2.22”事故所引发纠纷的标的金额已达人民币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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