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为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严厉打击中小海轮配员不足及人证不符违法违规行为,广东海事部门对中小海轮(国内沿海运输5000总吨及以下海船)配员不足及人证不符实行实名有奖举报,奖励金额最高达10万元。

此次举报范围包括七类。分别为:1、船上任职的船员均持有有效证书但其数量不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2、船上任职船员未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3、船员持有的适任证书或其他船员证书与其服务的船舶种类、航区、等级、职务不相符;4、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未持有有效的特殊培训合格证;5、船上任职的船员冒用他人的船员适任证书;6、持有采取虚假方式取得的船员适任证书或持有伪造、变造的船员适任证书;7、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适任证书的团伙或非法代理机构。

经广东海事管理机构调查情况属实的,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此次举报,需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通信地址以及最便捷的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全国范围内可以举报行驶到广东辖区的船舶。

举报电话为020—89027366(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电子信箱:cbzxzz@gdmsa.gov.cn。群众来信和来访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47号10号楼3楼中小海轮专项整治办,邮编:51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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