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日前,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新修订的《南通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水上搜救组织指挥体系,建立健全了水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制度,并建立了专门的奖惩制度。新《预案》的出台将有助于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水上搜救应急体系,提高在政府领导下的应对水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南通沿江沿海属于险情多发水域,每年平均发生两百余起险情事故。南通市水上搜救中心按照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救助工作,在一定情况下,协调全市范围内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水上突发事件的救援与处置。我市原有的《南通市重大水上事故和险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于2004年,随着时间推移,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水上搜救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亟需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新修订的预案更名为《南通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其适用范围更加贴合实际使用需求,组织机构更为完善,层级、分工等进一步明确。在新《预案》中,确定了水上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水上突发事件、重大水上突发事件、较大水上突发事件、一般水上突发事件,确定了预案启动及响应:分级响应的原则;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新《预案》在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新《预案》中建立了专门的奖惩制度:对在水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预案要求处置水上突发事件,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水上搜救机构协调指挥,未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将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该项制度将有助于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关注水上搜寻救助事业,促进更多的社会力量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参与水上搜救活动,建立水上搜寻救助志愿者队伍,共同为保障水上安全作出贡献。

(通讯员:郗林  徐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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