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2012年7月28日,宁德三都澳海事处执法人员在受理“金安166”轮船舶进出港签证时,发现船舶管理系统显示该轮被江阴海事局列为协查船舶对象。经该处执法人员调查确认:2012年7月11日,“金安166” 轮在江阴大庆港附近水域浮吊“张家港防洪码头”进行过驳作业,作业后该轮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签证。该处执法人员立即与江阴海事局取得联系,并责令该轮船长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主管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为有效履行海事监管职能,宁德三都澳海事处结合“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查船舶查处力度。一是加强静态监管,严把签证关,在办理签证业务时仔细核对协查船舶名单,做到“一船一核对”。二是加强动态巡查,一旦发现协查船舶,立即按要求严肃处理。三是建立健全协查船舶台账,指派专人做好协查船舶信息收发登记和上报工作。

(通讯员:关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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