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都要靠海事人员进行现场巡航调度,我们驾驶船舶进港也要特别小心。现在有了交管中心,就能随时咨询航道情况,也能统一按照交管中心的调度进出港,驾驶船舶也放心得多。”昨日,一名船员在东莞海事局沙田海事处政务窗口告诉笔者。

昨日,东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下简称“东莞交管中心”)开始试运行。这意味着东莞水域终于有了自己的水上交通管理中心,也为虎门港的蓬勃发展添新助力。

东莞交管中心将统一管理在东莞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或水上设施。中心将东莞水域划分成4个VTS区域,分别是倒运海河口水域(L1、L2及岸线之间的水域)、沙田河口水域(L3、L4、L5及岸线之间的水域)、太平河口水域(L6、L7及岸线之间的水域)和虎门港(沙角A、B、C电厂,西大坦、立沙岛、新沙南作业区)码头岸线。

外国籍船舶、5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机动船舶、载客能力30人及以上的客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等拟进入沙田河口、倒运海河口、太平河口VTS区域的船舶,应当在通过报告线时报告。

在东莞VTS区域内,此类船舶锚(系)泊前,抛锚(系泊)后,起锚(离泊)前,应当向东莞交管中心报告。

海事人员提醒广大船舶,东莞交管中心的VHF工作频道为10频道和25频道。其中10频道为呼叫与守听频道,25频道为业务通话频道。船舶在东莞海事局辖区内航行、锚泊、作业时,应至少在10频道上保持守听。试运行期间报告时段为08时30分至22时30分。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应提前24小时(航程不足24小时,应在离开上一港口时)将进入东莞VTS区域的2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1000总吨及以上的危险品船和高速客船计划预报东莞交管中心(电子邮箱:dgvts@gdmsa.gov.cn)。预报内容如有变化,应及时修改并重新报告。

为保障东莞交管中心的正常运行,东莞海事局研究制定了《东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试行),并通过宣传单张的方式,向广大船舶进行宣传,提醒船舶进入东莞水域后接受东莞交管中心的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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