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电 记者7日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解读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的《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下称《功能区规划》)获悉,海南省所辖海域已划定出17个海洋保护区和21个保留区。

据介绍,《功能区规划》将海南省管辖海域划定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矿产与能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共8个一级类海洋功能区,共划分基本功能区188个。

海洋保护区是指专供海洋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的海域,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保留区是指为保留海域后备空间资源,专门划定的在区划期限内限制开发利用的海域。

《功能区规划》共划分出海洋保护区24个,其中海岸海洋保护区17个,包括东寨港红树林、文昌清澜港红树林、文昌麒麟菜、铜鼓岭、琼海麒麟菜、大花角、黎安海草、新村海草、铁炉港红树林、亚龙湾青梅港红树林、三亚珊瑚礁、东方黑脸琵鹭、马蓉—海尾珊瑚礁、新英湾红树林、临高县白蝶贝、东场—彩桥红树林、花场湾红树林海洋保护区;近海海洋保护区7个,包括美兰海底村庄、七洲列岛、大洲岛、西沙群岛、西沙东岛白鲣鸟、中沙群岛、南沙群岛海洋保护区。

《功能区规划》共划分出保留区21个,均位于海南岛周边近岸海域,占海南省近岸海域面积的11.02%。其中,海岸保留区15个,包括桂林洋、木兰湾、抱虎角—铜鼓岭、山根、英豪半岛、土福湾、崖州湾、莺歌海、通天、昌化江口、棋子湾、海尾—海头、观音角—南华港、玉包保留区;近海保留区6个,包括海南岛东北部、海南岛东南部、红塘湾、海南岛西南部、大铲礁和海南岛西北部保留区。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海洋保护区的环境监测、维护、恢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禁止损害保护对象、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影响海洋环境生态的用海活动。海洋保留区严禁随意开发,将严格控制明显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建设用海,经论证允许适度开展透水构筑物、风电场、波浪能设施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等不明显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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