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6日00:10时左右,黄石港区海事处辖区发生一起“涉嫌肇事逃逸”水上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石港区海事处海事官员在黄石海事局及港区海事处领导的带领及正确指挥下,在兄弟单位九江海事局、安庆海事局及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的通力配合与支持下,下九江奔安庆,最终找到事故当事船舶“苏通安货998”轮及当事人。经过海事调查官员近一个星期的调查,黄石“11·16”“鄂宇洋6”轮与“苏通安货998”轮碰撞事故的调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事故发生的经过及造成的损害情况基本确定。

鉴于“苏通安货998”轮当事船长在事故发生后,其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黄石港区海事处领导经研究,决定将“鄂宇洋6”轮与“苏通安货998”轮碰撞事故的有关证据及材料移交,由公安部门按照其职责及权限调查处理。

2012年11月22日,黄石港区海事处海事官员及当事有关人员一起到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黄石派出所办理了案件移交手续。同时,黄石港区海事处熊文威书记与黄石派出所廖国春所长就联合执法有关工作进行了沟通,就严厉打击妨碍海事执行公务、事故肇事逃逸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通讯员:胡学东 尹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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