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通报2011年全国航道养护技术考核情况,江西省获考核第三名。

根据《航道养护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于2012年首次组织开展全国航道养护技术考核工作,在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对2011年航道养护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云南、广东、福建、安徽、江西、湖南、江苏、河南和山东等9个省的航道养护工作进行检查。综合本次检查情况和日常掌握的情况,评定前三名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

近几年来,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克服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利影响和经济欠发达、地方财政吃紧、航道发展基础薄弱等客观实际,加大航道建设管理养护的投资力度,航道养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机构、制度、投入满足水运发展需求

2009年省港航局组建后,从规范协调、创新管理入手建立内部管理运行机构,省港航局机关设航道管理处,并在11个市区市设11个分局,基层设17个基层航道处和4个船闸管理所,具体负责其辖区航道养护管理。

该局结合实际,制订了《内河助航标志维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航标维护管理工作过错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和实施办法;“江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已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和省政府“十二五”立法计划,航道养护管理工作跨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该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航道养护管理资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近年来,全省共投入航道养护专项资金1,0951万元,为全省航道养护管理水平提升提供了资金保障。

系统维护提升航道供给能力

在航道维护方面,做到及时制订航道维护计划、及时提升航道维护标准、及时航道信息发布航道水位、及时做好航道清障扫床工作,确保了航道畅通、船舶航行安全。

在航标管理方面,推行航标标位坐标化、航标灯光数量化、日常维护经常化、备用标志管理规范化、备用标志管理规范化、航标保修自立化管理。2012年全省共调整航标1300座/次,修复被损坏航标400座,新建航标233个,恢复水毁岸标和灯塔99座,共投入水毁补充经费153万元。

依法行政提升航道安全保障水平

规范道政执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航道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抓好行政审批及窗口建设,严格审批标准,完善审批流程,落实审批责任,提高审批质量,对审批项目进行严格的现场监管,并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督。

加强涉航工程监管,保护航道资源。严把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核关,为航道留足发展空间。

科技创新提升航道管养科学化水平

近几年来,着力推进港航三个数据中心(航道、港口、船舶省级数据中心)建设。结合港航搜救平台建设,建立一套集数据采集、传输和智能分析为一体的业务应用系统,形成一个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的决策支撑体系。与此同时,加快航标灯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技术的应用,提高了航标维护正常率,使航标助航导航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