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进入春季以来,多大雾天气,为切实加强雾季水上安全监管,自3月至6月份,舟山海事局开展“3—6”海上事故预控减灾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是该局总结雾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规律,切实保障雾季舟山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的具体行动。

浓雾天气,海上能见度低,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2月25日15时,海面多雾,从温州开往宁波的集装箱船“齐运”轮与由宁波出发的“皖合肥货2698”轮在雾中发生碰撞,导致“皖合肥货2698”沉没,4人获救,1人下落不明。当日21时40分左右,多用途船“HAI LAN ZHONG GU 8”在航经舟山海域时,雾中碰撞了虾峙岛附近的气象浮标。

针对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舟山海事局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做好航行安全保障工作,在能见度不良时对重点水道执行驻点值守和专项治理。该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六横双屿门水道、定海册子水道、嵊泗绿华山水道等为雾季能见度不良时段重点预警预控水道,相关海事处成立预警工作组,对重点水域实施24小时远程雾情播报、航行安全提醒和船舶交通管制。同时在这些水域各海事处安排值守船艇进行巡航游弋或驻点值守。并制定每周专项执法计划,着力纠正船舶碍航锚泊行为。

整个雾季水上安全监管行动中,该局结合春季舟山海域渔船涨网作业规律,会同海洋与渔业部门联合开展碍航涨网专项清理。并持续保持对舟山海域砂石运输船舶的高压严打,对砂石宕口、采吸砂作业区和吹填施工水域积极采取源头蹲点监管。在雾季客船动态监管方面,舟山海事局加强对客船航行途中雾航规定、定线制规定、限速规定及驾驶台“五项制度”等的监督检查,同时编制雾航安全宣传手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此,海事部门提醒各类船舶船长、驾驶人员雾季事故多发,需严格遵守海上避碰规则,谨慎驾驶。

(通讯员:胡思思 何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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