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与中国其他涉海部门职权分工不同,中国海事局对全国水域、船舶实行安全监管,主要职责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上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机构设置上,中国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机构,在全国设置了20个直属海事局,有14个正厅级机构,6个副厅级机构,均为行政执法监管机构,实行中国海事局、直属机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四级管理制度,另外还设置了东海、南海和北海航海保障中心3个副厅级事业单位,由中国海事局实行垂直管理。经近十五年的发展,中国海事部门基本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务体系,实现了对海上交通动态的全方位实时掌控。以约3万人实现了对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和内河干线水域的管辖,被称为一大创举。

十八大提出“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如何实现由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的历史跨越,作为保障经济建设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国内最大经济类执法监管力量,中国海事局面临新命题。

同时看,面对改革开放30年后的社会经济转型要求,如何在新一轮国民经济发展中焕发海事活力,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服务创新,中国海事又面临新挑战。

为此,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组织“现代海事服务创新研究”专题调研组,历时近半年,自2012年6月—10月对中国海事局所属的上海、江苏、广东、天津等直属海事局系统进行了全景式的一线调研,对海事15年的成就、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就海事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中的价值体现与座标构建进行梳理,尤其对实现“海洋强国”战略海事的功能作用进行研究。旨在为下一步的转型发展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供建议。

报告二:海事发展的新形势与新挑战

目前中国海事正处于攻坚、转型、发展、提升的关键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如何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海事管理新路子,是摆在所有海事人面前的考题。当前海事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有以下三点。

一、海事强国的要求。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如何对海洋强国的内涵再认识、再定位,坚持“以海兴国”的民族史观,实现由海洋大国向海洋强国的历史跨越,作为保障国家海洋战略实施的重要组织机构,中国海事被赋予新的使命。

我国作为航运大国,同时也是海事大国。中国贸易货物运输总量的85%通过海上运输来完成,世界航运市场19%的大宗货物运往中国,中国商船队航迹遍布世界1200个港口,去年全国水上运输船舶总规模达到2亿载重吨,其中海运船队1.15亿载重吨,位居世界第四;港口货物吞吐量100亿吨,位居世界首位;远洋船队和海员队伍的规模世界最大,每年航行于中国沿海的船舶达400多万艘次。据英国《劳氏日报》称,全球已经意识到中国正逐步发展成为海事强国。基于“海洋强国”战略目标,需要完成从“海事大国”到“海事强国”的转变。

二、社会转型的要求。面临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作为国家重要的一支经济类执法队伍,除了“保障水上安全”、“保护水域清洁”、“维护国家主权”职能外,还需要把“促发展”作为头等重要任务。如何在新一轮国民经济发展中焕发海事活力,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服务创新,完成从传统型海事到现代化海事的转变,是海事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价值要求的体现。

三、处理海洋争端的要求。在国际上,需要谋求国际话语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构建带有中国色彩的和平与发展的国际环境。近段时间以来,南海形势复杂多变、钓鱼岛问题持续升温,随着海洋经济战略的深入实施,世界各国对海洋环境、海洋资源、海洋运输通道、海空信息技术的控制和争夺更加激烈,海洋争端的剧烈发酵使得中国海事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任务更加突出。

小结:基于上述三大形势的发展要求,海事被赋予了国际政治与社会经济的新任务、新目标,海事需要进行价值重塑的必要性大大增强。

面对新形势,迎来新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在海洋执法队伍中的合理定位

调研中,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基本形成一致共识,他们认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中国海洋经济受历史因素的影响,海洋执法呈现出条块分割状态,使得国内各海权部门在行使职责时不得不做管理权限上的平衡与博弈,执法力量、装备都处于条块分割状态,更难以形成执法合力、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随着十八大 “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改革海洋执法现状势在必行。

我国水运资源丰富,水路运输具有运能大、占地少、能耗低、污染小等特点,一直是客货运输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方式,在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以广东为代表的外向型依存度较高省份为例,2010年1.71亿吨货中有1.37亿吨通过海运完成,占80%以上。但与此不适应的是,海事监管服务存在体制与法制双滞后的问题,人员及装备投入、信息化服务能力、海上搜救能力及海上污染应急处置水平与广东的航运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匹配。

多位基层海事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主管海上交通安全的执法机构,必须利用自身优势,以确保海上运输通道安全为己任,进一步扩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内涵与安全,建成一支国际化、现代化、专业化的海事队伍。

二、服务地方港口经济飞速发展的适应力

从海事监管与服务职能方面看,在航运经济快速发展、地方港口建设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海事面临的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如何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如何妥善协调海事监管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样给水上安全保障带来诸多难题。

天津海事局东疆海事处孙清说,与政府联动协调机制对海事服务效能提升帮助很大,在目前状态下,海事的职责和资源有限,不具备对相应企业行使管理职能。说到底,这就是管理体制的问题。海事想管的管不了,地方想做的做不了,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协调机制后,各方面的工作都顺了。海事主动转变职能、更新管理理念,促进地方政府工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这样可以“多赢”。

例如,天津港大建设大发展的一个结果是,大型化、专业化的泊位在不断增多,大型船舶、舰艇的数量增多,航道布局复杂,加之各类船舶混杂航行,港口的规模和海事监管的辖区也在不断扩大,监管对象也在多样化,通航环境也在复杂化,这就需要对海事海事监管与服务手段进行创新,以适应新的管理环境变化。

另一个问题是,现在临港、沿江经济开发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船舶交通状况及水全安全环境出现新的变化,传统的海事管理模式已经难以适应这些需求,但海事与港口方、地方政府的协调机制及相关的法律制度没有健全,带来的新难题是,海事难以提前介入地方经济的规划与建设,港口的船舶交通管理设施及相关的配套措施难以跟进,给后期交通管理增加较大压力。

汕头海事局长李忠华认为,在服务地方经济方面,他们主动弥补地方的职能,其工作也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积极配合,从码头建设到港口建设,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现在的问题是,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完善,海事部门在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中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他认为,完善的制度保障是海事高效履职、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关键。

三、体制滞后带来的执法难度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海事管理理念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积极顺应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与社会经济转型的要求,将海事的管理融入到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地优化服务。很多海事系统基层人士认为,因为体制滞后引发的管理、执法难度越来越大。

以江苏、广东为代表的管理创新机制优秀海事局提出,海事管理体制的变革应当和管理理念的步调相互一致,行政执法其实更多地需要航运保障的支持,国家财政政策应该更多支撑海事监管服务队伍的建设,以提高海事监管服务效能和科技信息化水平,推动中国海事整体发展。

江苏海事局副书记陈孝平亦认为,海事管理体制的改革及执法模式的变革难以跟上海事发展的需求。比如,江苏海事发展很快,2000年的吞吐量只有1.78亿吨,到2011年达11亿吨,增长了70.8%。但海事管理队伍及人员素质跟不上,海事装备及信息化的应用较为滞后,海事执法模式及服务理念更新不快。

陈孝平举例说,江苏海事局针对船舶建造过程中占用大量资金、船厂经营资金短缺这一现实问题,创新性提出了“海事金融服务”的理念,即对建造中的船舶进行抵押登记。针对船舶建造周期长、占用资金大这一情况,他们提出船舶建造过程中的“不动产抵押贷款”举措,并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设计相应产品,先后为船厂提供了200多亿元的资金支持。虽然这一举措有利于造船业及航运经济发展,但由于国家层面的制度没跟上,江苏海事局提供的“海事金融服务”也难以在全国推广,就像各地实施的类似金融服务,需要监管层审批,而海事也没有被赋予相应的金融服务职能,实施起来有较大困难。

小结:各级海事系统在服务创新方面进行了机制、理念、模式等方面的实践探索,走出了各具特色的新路子,但因为管理体制的制约与滞后,已显现出与创新机制不协调的新问题,对海事的现代化进程、海事队伍的培塑、管理水平的提升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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