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一条龙”船队“苏建航拖××”因存在144项安全缺陷,被泰州海事局依法滞留。

当日8时30分,“一条龙”船队“苏建航拖××”正在靖江扬子江港务码头内港池装载煤炭,泰州海事局安检人员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安全检查,发现该船队12艘驳船均存在“未按规定配备航行灯”、“手提式灭火器缺50%”等共计144项缺陷,其中一些缺陷严重影响船舶安全。鉴于该船队处于不适航状态,泰州海事局依法对其实施了禁止离港的强制措施,并要求船方严格按照要求纠正存在的缺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