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2012年全国法院首届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揭晓,海南高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南省港航业、海洋渔业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的司法建议》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司法建议”。这是海南省法院立足审判实践,以司法建议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的又一成果。

据了解,海南省高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南港航业、海洋渔业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的系列司法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港航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运用司法手段,解决“三无”船舶确权问题。建议政府扶持渔船更新改造,鼓励渔“造大船、闯深”;对渔船、渔民的保费实行财政补贴和设立救助渔船补偿基金。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海洋环境;加强对非陆源海洋污染的应急防范。

上级领导批示 时任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批示:“港航业对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制定促进港航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采取得力措施保其发展已迫在眉睫。高级法院的建议值得重视。”

2008年以来,海南法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和把握,把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作为主动服务大局的抓手、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推手,共提出有分量的司法建议213份,均受到相关单位的积极回应,对海南社会经济发展、民生进步和法治建设产生显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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