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5月12日,由河北海事局主办、沧州海事局承办的河北沿海涉水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暨培训班在沧州渤海新区举办,河北沿海港口经营、建设、施工等30家相关单位以及河北沿海各海事监管单位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沧州市张在月副市长、河北海事局牛国旗副局长、交通部海事局调研员张重阳、河北海事局通航处佟海森处长莅临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2012年河北沿海涉水工程施工海事安全监管情况,结合以往涉水工程海事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目前河北沿海涉水工程施工水上安全形势部署2013年涉水工程监管工作,会议还通过开设培训班的形式讲解了海事监管新要求。

会议指出, 2012年河北辖区涉水工程建设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增强,涉水工程建设海事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但是随着《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曹妃甸港区、黄骅综合港区为两个增长极的港口大建设仍将持续,涉水工程数量及施工船将长期保持高位,水上安全形势不容乐观,2013年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为中心,坚持巩固海事监管品牌打造工作,抓好“沿海涉水工程安全责任落实监察、涉及砂石运输船舶的施工安全”两个阵地,做好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与涉水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的两个联合,提升“服务沿海经济发展、应急保障、海事监管”三个能力,强化责任意识,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实现涉水工程建设和港口运营的和谐统一,为河北沿海经济的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举办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黄骅综合大港二期工程建设沧州港务集团分别于七家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和安全责任。

会上河北海事局、沧州海事局还对参会建设、施工单位人员开展涉水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涉水工程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监察工作进行培训。“涉水工程安全责任落实监察工作制度”是河北海事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1年5号令)、《关于落实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的具体创新举措,通过对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开展监察,督促各单位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实现辖区涉水工程施工及运营的安全形势稳定,全力服务地方港航经济发展。

(通讯员:郑奇、洪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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