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海事政风行风建设,主动服务秦皇岛市“两个环境”建设,秦皇岛海事局向社会公开6项承诺,承诺内容在5月21日《秦皇岛日报》第4版刊登。   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船舶进出口岸审批、船舶进出港签证手续24小时全天候办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二次终结制”,主动做好行政许可、报备事项的咨询服务工作。

二、规范行政收费项目和标准。对照海事法律、法规对涉及航运企业、运营船舶收费项目进行汇总梳理,并对外公开;按照标准收取船舶港务费、船舶港口建设费、船舶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三、服务沿海港航工程建设。提前介入西港搬迁改造、海螺岛等沿海涉水工程建设,主动提供相关政策

法律咨询服务,确保人工岛、码头、防波堤等水上水下施工项目作业安全。

四、保障海上能源运输通道畅通。前移监管关口,开辟绿色通道,电煤运输船舶优先进港、优先签证、预约安全检查,确保船舶“北煤南运”海上交通安全。

五、加强旅游船艇监管。发挥旅游船艇“四方联动”作用,完善“旅游船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手册”,确保沿海旅游船艇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六、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健全海上搜救网络,确保海上搜救和海上溢油应急组织协调顺畅,行动迅速高效,0335-12395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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