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伏季休渔期制度是我国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是国家实施这一制度的第十九个年头。从6月1日12时起,江苏省6380艘海洋捕捞渔船和2281艘纳入乡镇安全监管船舶将全面进港伏休。

  根据农业部和东海区渔政局海洋伏季休渔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海洋伏季休渔期执法监管措施全面落实,圆满完成海洋伏休监管各项任务,5月31日至6月3日,江苏省渔政监督总队罗飞副总队长率督察组先后赴赣榆县、连云区、响水县、射阳县等地开展伏休督察工作。督察组通过座谈会、查台帐、进渔港、上渔船,深入了解伏休措施落实和渔船回港等情况。从督察情况看,伏休开局良好,措施扎实有力,主要表现四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到位。伏休前,各地层层召开伏休工作会议,制定伏休实施方案,成立伏休工作领导小组,签订伏休责任状,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其中赣榆、射阳等地县政府领导亲自参加伏休工作会议进行发动部署,形成了市抓县、县抓乡、乡抓村,管理人员到渔港、到渔船、到渔民,地方政府领导、渔业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管理机制。二是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告渔民伏休通知书、发放伏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有深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争取渔民及全社会对海洋伏休制度的理解,为海洋伏休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休渔氛围。三是明确重点,强化执法。各地按照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座谈会的要求,针对当地实际,制定详细的执法计划,提高执法效率,在渔港,重点加强对异地休渔渔船、渔运船和纳入乡镇安全监管船舶的监管;在海上,重点加强交界水域、违规多发海域的执法检查,尤其要防止外省渔船冲击本省伏休大局。四是狠抓基础,搞好服务。各地组织力量深入码头港口,对进港伏休渔船进行全面梳理和登记造册,按要求认真做好伏休台帐、伏休渔船首报和异地渔船监管等基础性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帮助渔民解决伏休渔船维修难和落实职务船员培训等为民服务工作。

  督察组还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要求,并希望各地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势,确保伏休大局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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