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

2020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传统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突破,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交通运输与现代物流的融合发展,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发展目标定位便捷高效、安全绿色

交通运输是物流的基础环节和依托载体,是物流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物流业仍处于以传统交通运输为基础的初级发展阶段,运输结构、运输组织、运输装备等发展水平深刻影响着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交通运输在推进物流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和主体作用,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立足交通运输业,主动作为,着力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因地制宜、创新驱动,立足行业、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建设便捷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具体体现在运输结构不断优化,运行效率和质量显著提高;市场主体快速成长,组织化程度大幅提升;科技引领作用增强,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重点领域加快发展,专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力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7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网络,全面加快内河水运和重要通道的铁路、民航建设,加快国家公路网建设,提升通道和网络的综合运输能力。加快推动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站场枢纽等物流节点建设,研究提出支持物流节点建设的政策措施。优化并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高等级公路与港口、铁路货运枢纽、大型机场、大型物流园区的衔接等。

二是大力创新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积极推进铁水联运、空陆联运、滚装运输、驮背运输(货运汽车直接开上火车,到目的地从火车上开下)和江海直达运输等多式联运发展,推动货物运输的“无缝衔接”和“一单制”。加快发展甩挂运输,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

三是有效提升运输装备技术水平。主要是提升车船的标准化、专业化、清洁化水平,严格货运车辆和船舶的市场准备与退出。

四是着力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培养龙头骨干企业,引导传统货运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联盟、联合、兼并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提高竞争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规范货运中介经营行为,推进货运中介向现代物流服务商转变。

五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基础交换网络,加快推进跨区域、跨行业平台之间的有效对接,实现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快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信息系统,推进互联互通,增强一体化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六是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提升传统运输枢纽的物流服务能力,比如引导铁路和公路站场、港口、机场加快转型升级,支持由传统运输和装卸业务向现代物流服务功能延伸。依托港口、“内陆无水港”等口岸资源,着力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鼓励铁路和公路站场、港口、机场与后方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等联动发展,提高物流服务配套能力。加强与海关、国检等口岸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建立联合查验机制,促进一体化通关。此外,还包括支持农村物流发展,推进城市配送发展,支持和规范快递业发展,加强危险品运输监管,引导冷链运输健康发展,以及规范大件运输管理。

七是切实改善发展环境。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发展,落实和完善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部门联动 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为保障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的稳步推进,《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协调解决物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在各级政府层面建立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发展的组织体系,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加快形成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在政策支持方面,进一步研究制订推进物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重点加强物流枢纽、物流信息化、运力结构调整、农村物流、多式联运、零担快运、中小企业联盟等方面的政策研究,鼓励先行先试、典型引领。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

(二)

交通运输部:2020年基本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本报讯 日前,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实现“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综合运输法规体系更加科学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执法队伍素质和管理明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的工作目标。

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东介绍,《意见》在总结近几年部颁布的有关加强法制建设、构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文件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党的十八精神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相关制度和内容作了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意见》的发布,是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有力抓手。

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五个基本特征

《意见》明确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五个基本特征:一是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精神、法治价值得到普遍认同;二是综合运输法规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三是交通运输部门各项公权力的行使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四是执法队伍素质和管理明显提升,执法监督更加有力;五是交通运输部门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形成诚信规范、有序竞争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

完善综合运输法规体系建设

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意见》提出要加快完善完善综合运输法规体系,统筹考虑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等方面的立法。要全力维护法制的统一,严禁违法或者采取变通手段超越法律规定制定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交通运输立法常态化、制度化。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推动交通运输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根本途径。《意见》规定,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减少对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的审批等内容。

魏东表示,要通过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确保交通运输政府部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到位,为公众提供畅通、安全、经济的交通运输设施体系,营造并维护公开、透明、便捷的运输生产经营环境。

深化执法模式改革

在改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面,《意见》提出了三条具体措施,一是深化执法模式改革,进一步理顺各门类执法机构的条块管理关系,减少执法层级,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二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工作,加强现场电子取证和检测设施建设,积极推广非现场执法方式。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制定更加具体的执法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违规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组建专门的执法监督队伍,切实落实执法人员、执法单位和相关领导的执法责任。

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执法站所建设

基层部门是制度的主要执行者,《意见》明确要加强“三基三化”建设,即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化建设,严格执法人员的准入和退出管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职业培训和文化素质达标工程;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解决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性质不一致、编制管理不规范、装备不齐备、形象不统一等问题;加强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形象统一、保障有力的基层执法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执法站所的业务管理水平。

(三)

交通运输部:2020年基本建成

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本报讯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到2020年,基本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得到充分体现

《指导意见》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邮政等整个交通运输行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出了统筹安排和总体部署,提出以“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应用、集约高效运输组织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行业监管能力提升”为主要任务,以“试点示范和专项行动”为主要推进方式,实现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全领域、全过程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在指导意见得到充分体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方面,指导意见全面覆盖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装备应用、运输组织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行业监管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另一方面,明确要求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将节约能源资源要求贯彻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养护和管理全过程。

五项重点工作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了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五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绿色循环低碳要求。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畅通成网、无缝衔接;加强能源节约利用,将节约能源资源要求贯彻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养护和管理全过程;加强土地和岸线资源集约利用;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加快节能环保交通运输装备应用。优化交通运输装备结构;加快推广节能与清洁能源装备;加强交通运输装备排放控制。

三是加快集约高效交通运输组织体系建设。优化运输结构;优化客运组织;加快发展绿色货运和现代物流;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四是加快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发展。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科研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研发;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技术和产品推广;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

五是加快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战略规划;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法规标准;完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市场机制运用;积极探索参与碳排放交易机制。

进一步突出试点示范推进机制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指导意见要求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支持、引导和督促作用。

在健全管理体制方面,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层面设立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相应的绿色低碳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交通运输重点用能企业应有相关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负责本企业能源利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健全财政激励机制方面,积极推动争取地方财政设立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研究实施在工程预算或概算中加大生态保护、生态恢复、污染防治与节能设施设备投入的方案;加大科技资金对能源资源节约、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健全监督考核方面,研究制定并严格落实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考核评价办法。

指导意见进一步突出了试点示范推进机制。开展部省协同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行动;深入推进重点用能企业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科技专项行动,积极打造一批绿色低碳交通科技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区域性和主题性试点、生态建设和修复试点、环境监测网络试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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