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至26日,由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3年中国海员大会在上海召开。这次大会围绕“维护海员权益,发展海员队伍,实现海洋战略,建设海洋强国”主题,重点关注中国海员发展与权益保障。作为“海洋强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员这个特殊群体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关爱。

  构筑船员权益保护新机制

  我国现有船员165万人,其中海员达65万人,船员规模居世界第一位;拥有大中专航海院校60余所,海员年培养规模达4万多名,船员培训规模和能力居世界首位;年外派海员数量由2006年的3万至4万人次发展到目前的近10万人次,外派海员规模居世界第四位。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表示,作为海员大国,我国高度关注海员群体的权益和队伍发展,加快推进海员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构建海员培养体系,优化海员服务举措,维护海员合法权益,为海员队伍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政策和舆论环境。随着国内立法体系的完善和国际履约工作的开展,我国的船员管理和服务水准将不断提升和完善。

  目前,我国船员管理立法取得明显进展。2007年颁布实施的《船员条例》,填补了国内船员管理法规的空白。围绕贯彻实施该条例,交通运输部先后出台了船员注册、培训、考试发证、值班、服务、外派等近10个部令,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船员管理法规体系,部海事局船员管理职能也实现了由船员适任管理到船员适任与权益保障管理并举。

  海员权益保障取得实质进展。海事部门依托科技信息化平台,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船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船员业务网上办理,船员考试无纸化,满足船员随到随考的要求;建立了中国船员网、中国船员招募网、中国海事服务网,为广大海员及时提供信息及就业服务。此外,还建立了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力推进《中国船员集体协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工作。

  严管真帮促外派海员发展

  作为海员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每年约有近10万人次海员外派走出去。在保护外派海员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过程中,部海事局通过严管和真帮解决了外派海员的后顾之忧。

  “2011年7月1日《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实施前,我国从事海员外派业务的机构达数百家,而真正拥有资质的海员外派机构才50多家。”部海事局船员处处长李恩洪表示,该规定实施后,海事部门实行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制度,进行规范管理,截至目前,部海事局批准海员外派机构180多家,真正从源头规范了我国海员外派市场。

  在源头规范管理的同时,海事部门还不断加大动态监管力度。“一方面我们每年对这些海员外派机构实施年审,同时要求各海员外派机构每3个月向部海事局报告海员外派的数量,报备外派海员的合同,规范了我国海员外派业务。”李恩洪说。

  除了严管,海事人还主动帮扶船员发展。比如,海船船员实行远程考试、无纸化考试,极大地方便了海员考试并提升了考试效率。每年的考试人数由此前两万人次骤升至20多万人次。“海员外派这几年显著发展,数量比五年前翻一番。”李恩洪说。

  升级海员权益保护标准

  备受瞩目的《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于今年8月20日生效。该公约的实施将统一全球船员劳动和社会保护标准,对保护全球船员根本权益和促进国际海运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该公约结合船员职业特点,进一步在船员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保障船员切身权益、以及培训和教育等诸多方面作出相应规定。”郑和平表示,这部海员权益保护法即将生效,将对我国海员权益保护工作乃至整个航运业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据悉,我国对此公约高度重视,在公约拟定过程中积极参与,在公约获得通过后加强履约工作研究,这些工作已经取得相应成效。经过详细对比研究,我国现在船员管理和劳动法规体系覆盖了《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相关内容,在我国的法律基础方面具备了实施公约的基础。同时,各相关行业组织和企业也做足了准备。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履约条件,正在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这将进一步加强我国海员劳动关系的管理和保护海员权益工作,一定会取得积极效果。”郑和平说,下一步,将积极做好该公约的宣传工作,让有关方面进一步深入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让公约条款和国内立法制度相衔接。同时作为主管机关,还要在法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相应标准,完善具体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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