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渔船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青岛开发区海洋与渔业局采取“三项措施”坚决遏制渔船海上事故。

一是立即召回所有出海作业渔船回港,在年初检验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渔船再逐条进行安全适航性能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不适航渔船出海、无证渔民出海和气象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出海。

二是渔政和渔港监督部门海陆并进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渔船证书、证件是否有效,渔船通讯、安全设备是否齐备,渔船是否占用航道锚地从事生产,船员是否经过海上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渔船是否违章载客、超载,船员临水作业是否穿救生衣等情况,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渔船进出港签证实施流程,在不断提高渔船船长和船主自觉签证意识的同时,加强对职务船员证书的审核,防止证书借用现象发生;加强登船检查,做到渔船不适航不放行,安全、救生、消防、通讯设备配备不齐不放行,危劣天气不放行,确保渔船处于适航状态方可办理进出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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