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海洋报》消息 建立企业帮扶专项工作小组,确定市、县(区)重点帮扶企业,加强部门单位协作配合帮扶……日前,浙江省舟山市出台了《关于帮扶航运业平稳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完善企业帮扶机制、切实优化融资环境、促进港航联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等5方面对航运企业进行帮扶。

《意见》要求,舟山市级航运业临时周转资金规模从现有1亿元增加到2亿元,县(区)政府也要相应扩大周转资金规模;金融机构继续将航运业列入信贷支持重点;对生产经营基本正常、能按时付息的航运企业,适当延长还贷周期;支持企业转贷并适当增加流动资金贷款。

舟山市各县(区)政府要按航运企业对当年地方财政贡献情况,给予财政奖励扶持。开通“绿色通道”,给予财政补助,实行税费优惠。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有利于促进舟山航运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保持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打造舟山国际物流枢纽岛,也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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