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为维护通航安全秩序,防范商船渔船碰撞事故发生,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促进汕头港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9月17日,汕头海事局、汕头海洋与渔业局组成联合巡航执法编队,对汕头港区、航道、施工作业区、南北航线、通航密集区和渔船作业密集区重叠水域,尤其是事故多发水域,开展联合巡航检查。据悉,本次巡航编队由粤东最大的海巡船“海巡156”及最大的渔政船“中国渔政44608”联合组成,如此高规格的大型联合海上巡航执法行动在汕头尚属首次。

本次巡航路线为汕头港区-汕头港外锚地-南北航线-南澳后江-南澳海巡基地。联合巡航执法组对汕头港主航道、桥区水域、锚地开展了巡航检查,重点检查了航标、水上建筑物安全标志的使用效能;同时,根据伏季休渔结束,大量渔船出海捕捞,容易产生商渔航路交叉局面特点,及时发布中英文航行警告,加强对航行南北船舶的安全提醒;并对汕头港水域范围的航道捕捞渔船进行突击检查,针对违规捕捞行为进行强制清理,清除碍航船舶、网具,对占用航道违章渔栅进行强制拆除,有效防止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巡航,共出动执法人员和船员46人,共巡航56海里,查询船舶50艘次,发布航行警告5次,清理占道捕捞渔船12艘,清理碍航渔网具一批。

本次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巡航执法行动,实现了水上执法力量的优势互补,有效提升了执法合力,将有力维护汕头港水域的通航环境秩序,保障船舶的航行与作业安全,创建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据悉,自去年7月,汕头海事局与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关于海上船舶安全管理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共同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行动协调的原则,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努力打造合作共建平台。双方建立了包括水域功能规划沟通机制、防止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合作机制、健全完善海上搜救联动机制在内的八大合作机制,在积极推进汕头沿海水域船舶航路、禁航区、港外锚地、捕捞区、养殖区等功能水域的科学合理规划,强化落实防止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海上搜救联动机制,提高渔业海难救助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汕头海域海上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通讯员 余振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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