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随着被执行人谢某的柴油补贴款专用账户金额被象山法院依法扣划后,标志着象山法院打破传统执行方式,首次采取依法提取被执行人柴油补贴款的方式将案件执结。

大海捞针寻“老赖”

近日,象山当地报纸上公示了约一千名可领取柴油补贴款船员名单,及相应的渔船号、领款金额等信息。

执行法官根据多年办案经验,立即更换执行思路,提出可依法提取被执行人柴油补贴款的执行方案。

由于报纸上仅公示了可领取柴油补贴款的渔船号,领款人,没有领款人的身份证信息。面对这一线索,象山法院执行局采取了“大海捞针”的寻人方式。

将报纸公示的所有名单输入浙江省执行管理系统。经过2天集中查询,得出15位同名同姓的被执行人信息。随后,执行法官赶赴当地的海洋与渔业局,进一步核对该15人的身份证号码,一一筛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1名“隐身的老赖”谢某。谢某系该院受理的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拖欠执行款高达30余万元。该案于2010年8月6日因被执行人当时确无履行能力而程序终结。

及时扣划船老大柴油补贴款

锁定被执行人谢某隐藏的船老大身份后,9月7日,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海洋与渔业局进行协调,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认同法院的执行方案,明确表示该笔柴油补贴款将于9月9日上午统一汇入受补贴者的专用账户。随即,执行法官又赶赴石浦农村信用社,依法冻结了谢某的柴油补贴款专用账户。

截至目前,谢某的33万元柴油补贴款已全数被象山法院扣划,执行法官已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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