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记者10月16日从盐城国家海事部门了解到,为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着力优化航运市场发展环境,促进航运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决定自10月1日起取消、免除部分涉企收费项目,并暂停执行部分与收费项目有关的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是:取消船舶进出沿海港口、长江和LNG(液化天然气)船舶进出港口的强制性护航,海事部门因水上安全监管需要主动护航不得向船舶收取费用;免除货物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承担的集装箱开箱查验过程中的取样送检费用;取消船舶供受油作业布设围油栏规定,避免船舶因供受油作业支付围油栏布设费用;暂停执行国际航行船舶驶离国内港口前船上污染物清理规定,由船舶根据船上污染物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清理港口,避免国际航行船舶挂靠国内多个港口时被重复多次收取污染物清理费用;暂停执行内贸运输煤炭物理性质检测规定,以减少部分检测费用。

10月12日,江苏海事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部海事局取消、免除部分涉企收费项目要求的通知》,就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接到上级通知文件后,盐城海事局立即向所属基层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上级规定,并采取多种方式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港口企业、航运公司、货物所有人、托运人及代理人等,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促进我市沿海港口快速发展。

(通讯员 邓正州 陆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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