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按照广东海事局的要求和茂名局的工作安排,10月22日上午,茂名海事局组织港建费征稽人员开展港建费信息共享系统推广培训,切实有效加强港建费信息共享系统的知识学习,全面提升港建费征稽人员的能力水平。

当日,来自华正公司的工程师首先为大家讲解了信息共享系统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随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就系统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工程师进行了热切讨论。整个推广培训工作学习氛围浓烈,效果良好。

据了解,《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9号)(简称“《办法》”)于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据《办法》,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统一研发了“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系统”,各征收机构使用该系统完成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自2011年10月1日港建费征管系统正式投入运行以来,茂名海事局全面加强征收人员的培训学习,做到规范熟练操作,保持系统运行稳定,保证了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了港口建设费由海事管理机构征收的平稳过渡。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直接为水运基础设施、安全监管设施和救助设施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投入,同时也引导大量社会资金投向水运建设,发挥了行业管理的调控作用,促进了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和大江大河航道、水运安全和救助等支持保障系统的建设。由于政策宣传到位,征管措施有力,两年来,港口建设费征收期间社会反响良好,茂名港口生产有序,船舶运输正常,没有船舶、货物滞港的情况发生。

(通讯员 陈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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