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2月3日开幕的第17届中国国际海事展览会上,长江海事局组织研发的、用于海事监管的电子巡航系统、船舶超载自动检测系统、无人机巡航三大类管理和科技创新成果精彩亮相,这是长江海事近年来积极探索安全监管创新的集中展示。

据长江海事局局长王茹军介绍,近年来,长江海事局围绕安全监管中心工作,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机制、方法和手段,持续推进安全监管和服务的现代化,确保了辖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服务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建设做出了贡献。2013年,在辖区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19 %、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13%、危险品货物运输达3500万吨的情况下,辖区事故四项指标低位运行,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事故,危险品运输无等级事故,全年成功救助3501人、船舶211艘,确保了4900万人次、490万台次车辆的渡运安全。

□ 本报记者 谢军 通讯员 陈利波

探索:监管手段的创新和提升

思想决定出路,眼界决定高度。针对传统巡航方式中存在不足之处,结合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2010年8月份,在认真调研、充分讨论、反复论证的基础上,长江海事局创造性地提出了“电子巡航”的概念。

据长江海事局王茹军局长介绍,电子巡航是以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基础,通过整合长江干线现有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全球定位系统(GPS)、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气象信息系统(WIS)、水位信息系统(WLIS)等现代监管手段,并以业务管理实时数据为支撑,构建统一协同的巡航监控预警平台。通俗的讲,电子巡航就是用虚拟的海巡艇,通过电子巡航对辖区水域实施现场巡航。

面对电子巡航这个新课题,长江海事局全线动员,上下齐心。2011年6月30日,电子巡航系统在芜湖、武汉率先试点;2012年7月1日,电子巡航新模式正式在长江海事全线铺开;2012年底,电子巡航覆盖范围达到35%;2013年,电子巡航覆盖范围达到70%。

那么,与传统的监管模式相比,电子巡航等新技术究竟有哪些进步?

王茹军局长告诉记者,电子巡航体现了“有痕管理,无打扰服务”的全新管理理念。与常规巡航模式相比,电子巡航具有三大优势:一是监管系统一体化。电子巡航高度整合了常规监管模式下独立运行的六大系统,实现了“六眼合一”,使得指挥中心的“眼”和执法大队的“腿”和谐统一,快速反应。二是安全预警智能化。电子巡航通过设置临界值,实现气象水文等恶劣气况自动预警;设置领域值,实现在航船舶安全距离自动预警;设置分隔线,实现对船舶错走航路、狭窄航道追越、违反定线制等违规行为自动预警;设置边界线,实现桥区、锚泊区、警戒区、禁航区等特定区域船舶违规航行和锚泊自动预警。三是海事巡航高效化。电子巡航克服了常规巡航受天气、时段和水域限制的缺点,实现了全时段监控、全天候运行、全方位覆盖以及巡航全过程记录取证。

以电子巡航研发为基础,长江海事各单位主动创新、持续完善。

重庆局开展无人机应用研究。利用无人机平台搭载各类监控设备,为电子巡航提供更加丰富的现场信息采集传输手段。岳阳局研发船舶超吃水超载自动检测系统。通过在桥梁上安装激光雷达设备,快速获取船舶吃水数据,与船舶基础数据比对,判定船舶是否超载,并具有实时检测、超载报警、图像取证、检测记录查询的功能。九江局开展安全预警自动播发的研究。通过甚高频(VHF)实现各类预警信息的自动播发,如船舶航行至浅、窄、弯航段前,系统自动预警,提醒驾驶员注意航行安全,丰富服务船舶安全航行的手段。信息中心开展长江船舶视频监控研发并投入应用。通过在船舶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实现对目标船舶载货、值班、航行等相关情况的实时掌握。

近年来,长江海事局分别在重庆、宜昌、武汉、安庆和芜湖建成了VTS中心,荆州、岳阳、黄石、九江VTS建设稳步推进。至2015年,长江海事局所属各分支海事局VTS中心将全部成立,将覆盖辖区水域800公里左右,占管辖干线水域2100公里的40%。同时,积极开展AIS基站建设,目前一期工程62个基站已全面建成,基本覆盖长江干线重庆至马鞍山段。此外,还建成了统一规范的长江海事局CCTV监控系统平台,接入各类视频监控信号281个,其中移动信号116个,固定信号165个,实现部分重点水域的可视化监控,以及搜救现场图像到各级指挥中心的实时传输。

源起:监管现代化的呼唤与思考

创新,是划破黑暗的亮光,是呼唤黎明的号角。

长江海事局辖区分布着重庆、岳阳、武汉、九江、安庆、芜湖等27个主要港口,年吞吐量18亿吨;各类码头3244座;已(在)建大桥68座;常年航行的船舶有5万余艘,涉及船公司2200多家;有工业和民用取水口255个;渡口900余处,渡船800余艘,平均每年客(渡)运量4000余万人次。长期以来,辖区通航环境复杂、船舶种类多、水上交通流量大、安全监管任务重,始终挑战着长江航运的安全发展。长江海事人在思考、在探索:如何牢牢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如何更好地履行水上安全监管和人命救助职责?

以辖区巡航为例,水上巡航是海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传统的巡航模式,存在着巡航成本高、密度低、针对性不强等缺陷。同时,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等现代监管技术和手段陆续上马,但没有得到有效整合,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砂石船也是海事部门安全监管的难点、重点,砂船超载、超吃水航行一直是危害长江水上安全的“顽疾”。传统的监管模式,工作强度大,监管成本高;随机抽查,不能全面有效覆盖。为此,2009年,长江海事局提出了“五化”发展战略,其核心就是监管现代化。

成效:监管模式的变革和突破

电子巡航,有效整合原有六大系统,被交通运输部领导评价为“长江干线安全监管模式的变革和突破”、“体现了‘科学监管’的特点”、“长江水上安全监管的创新之举”。自实施以来,累计发现违法行为35712次,日均120次,其中甚高频远程纠正违法30021次,日均100余次,纠正违反通航秩序行为占到90%。违法发现率、出艇针对性明显提高,违法查纠能力进一步提升,水上安全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船舶超载自动检测系统,实现全自动无人值守下对船舶超载、超吃水的精确判断,填补了目前国内外内河船舶全智能化超载超吃水监测系统的空白。船舶超载自动检测系统在岳阳局试点也取得了成功。系统运行1个月内,共检测出超载船舶119艘,经海事部门随机抽查现场核实,结果和系统一致。高效的现代监管体系,智能地、轻松地配合海事部门实现“无人值守、精确检测;科学管理、轻松执法”的工作目标。

无人机技术被首次运用于水上应急救助、安全监管等任务,在内河尚属首家……王茹军局长告诉记者,无人机速度快、操作方便、定位精确,利用无人机技术开展海事监管,将使长江海事的现代监管系统更为完善,必将成为海事监管的新兴力量。

2013年以来,长江海事局逐步完善电子巡航系统功能,推出2.0升级版。而且,依托电子巡航系统这一平台,长江海事局延伸扩展了危险品船舶动态跟踪系统、旅游客船跟踪系统、违章取证系统、船舶超载系统、移动执法系统,多方位有效提升了监管、服务能力。同时,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和“夏季风暴”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船公司、船舶、船长轮机长和船检机构“四位一体”的诚信管理体系;实现了辖区分道航行和定线制全覆盖、危险品船舶动态跟踪管理,形成危险品管理“1+6”长效管理机制。

电子巡航等一系列新技术的创新推广应用,驱动了长江海事的监管现代化,推进了长江海事科学发展,保障了长江海事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五年来,在辖区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3倍的情况下,实现了连续10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特别是2010、2011年,辖区险情数、等级事故数、死亡人数、沉船艘数连创1986年有统计记录以来最低。2012年、2013年,事故四项指标继续保持低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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