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为切实推进 “清水走廊”建设,建湖县地方海事处扎实抓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未发生一起船舶污染水域事件,进一步优化了辖区水域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管控方案。该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建湖“清水走廊”建设行动方案》、《内河水域危化品运输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控方案》、《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方案》等,任务分解到职能科室,层层落实,齐抓共管。二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开展第四个“防污染宣传周”活动及专项整治活动,在县城、辖区港口码头、船舶主要集散地等设点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船舶水污染防治宣传材料》。在黄土沟、通榆河等重点水域竖立告示牌,标明“危化品船舶进入建湖水域须报港,严禁擅自驶入。”在现场监督、船舶安检,船舶防污设备专项检查中,向广大船民宣传船舶防污的重要性及防范知识,从而使广大船民自觉遵章守纪,自觉做好船舶防污工作,为优化水域环境、造福人民群众贡献力量。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消除船舶污染隐患。在现场监督和船舶签证时,重点突出船舶防污设施设备(油水分离)的配备、使用情况和船舶防污文书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或缺陷的,暂缓签证,并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对辖区水上加油站(船)防污设备的配备,接收船舶垃圾及污油水情况专项调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纠正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船舶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按规定报港擅自驶入的危化品船舶,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实施处罚,对不服从或逃避管理的船舶,在海事现场监督网络系统中将其列为全省辖区重点跟踪船舶,并通知码头单位部门为其装卸。同时严格执行危化品运输船舶100%实船签证,发现问题暂缓签证,就地整改。加大巡查监控力度。按排人力、艇力持之以恒地进行巡查。重点突出饮用水域保护区、港口码头等船舶密集区的航查工作。对发现船舶存在倾倒垃圾或排放油污水等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对故意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废油水或建筑垃圾的,责令立即停止,及时消除污染损害,并依法从重处罚。

船舶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该处将不断完善日常检查和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措施,积极探索船舶污染防治,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船舶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辖区船舶污染防治能力,为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创造优美的水域环境。

(通讯员 何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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