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海事局按照《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完成了第一例国际船舶登记手续的办理,并为天津招银重装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所属“海洋石油289”轮颁发了船籍港为“天津东疆”的船舶所有权证书。这标志着我国第一艘国际登记船舶落户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船舶登记新制度在天津滨海新区成功试水,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因此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天津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海洋石油289轮”,为挪威2013年建造的海洋工程船舶,于2013年6月完工,船长120.8米,型宽22米,型深9.0米。该船舶主机功率达6000千瓦,主要从事海洋石油行业的动力定位,为我国海洋石油工业急需的深水水下工程作业船舶。目前,该船船舶所有人为注册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天津招银重装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由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经营,将从事南海深水水下工程作业。2014年3月17日下午,船舶所有人与经营人共同向天津海事局递交了国际船舶登记申请,天津海事局于当日完成了“海洋石油289轮”的所有权证书、光船租赁证书和国籍证书的审核和批准流程,于3月18日向申请人颁发了相关证书。

  现状:中资船舶大量悬挂“方便旗”

据了解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的船舶登记制度。依据该制度,船舶只有通过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该制度规定,中国公民拥有的船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政府公务船和事业法人的船舶才有资格在中国进行船舶登记。

该制度要求,企业法人的船舶,其投资的中方资本比例不得少于50%。同时,交通运输部颁布实施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对从境外购置船舶回国登记有严格的船龄限制。另外,我国税收政策规定,对从国外建造或进口的船舶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度超过

27%。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资船舶大量移籍海外,悬挂方便旗营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船舶运输业的发展。

由于开放登记国对船员的雇佣不加限制,对船舶的经营管理不予干涉,加之税收低、船舶最低配员低等因素,在成本上十分有利于船舶所有人,因此方便旗船发展非常迅速。

  名词解释

所谓方便旗船,是指在船舶登记开放或者宽松的国家进行登记,从而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

发力北方国际航运中心船舶登记天津“试水”

天津海事局工作人员表示,天津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正在努力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船舶融资等航运上游产业呈多样性发展态势。为了适应航运产业上游产业的多样快速发展,为航运要素聚集创造更大的空间,有必要在船舶登记制度方面进行适度创新。

2011年5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51号)。2011年5月

19日,根据国务院批复文件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1〕1051号)。该《通知》要求,为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天津要在东疆保税港区加快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推动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试点、推进航运金融试点、探索租赁业务创新试点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用5至10年的时间把天津东疆保税港

区建设成为各类航运要素聚集、服务辐射效应显著、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核心功能区,综合功能完善的国际航运融资中心。

为使海事服务与航运产业链实现无缝衔接,助推天津航运业发展、支持东疆核心功能区的建设,天津海事局在充分的前期调查和深入研究后,务实并前瞻性地提出了“海事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基本战

略研究建议案”和“海事支持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与对策建议”,并向天津市政府提交了相关的政策建议,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奠定了基础。遵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天津海事局于2011年5月联合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开始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等相关研究工作。

  天津海事局详解《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的目标,就是要吸引符合条件的中资“方便旗”船或者拟在境外登记的中资船舶回国登记,壮大五星红旗国际运输商船队,把“天津东疆” 打造成为中国第一个实施国际船舶登记的船籍港。那么,这个《试点方案》较现行的船舶登记制度都有哪些政策变化呢,海事部门工作人员对此一一解答:

首先,关于船籍港名称。按照我国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在天津登记船舶的船籍港为“天津”。而按照《试点方案》登记的船舶,船籍港为“天津东疆”,以明显标志加以区别。

第二,关于出资比例。《试点方案》虽然仍然要求中方投资人出资

意味着船东在境内建造的船舶在获取退税利益的同时,在境外建造或购买的船舶不用再缴纳高额进口关税和增值税,都仍然可以取得中国国籍。

第四,关于船龄限制。按照《试点方案》,购置、光租外国籍船舶回国登记,其船龄限制较《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船龄限制放宽了2年。

第五,关于船员的雇佣。为了降低船东的营运成本,同时考虑到部分船舶需要特殊专业的外籍高级船员,《试点方案》放宽了在天津东疆登记船舶的雇佣船员限制条件,明确了确需雇佣外国籍高级船员的,经由天津海事局批准,可以雇佣比例不超过30%的外国籍船员。

比例不得低于50%,但对中方资本做了更加宽泛的解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境外中资企业回国投资,或者该企业法人为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再投资设立的企业,其出资均可作为中方出资额,这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出资比例条件。

第三,关于营运区域限制。按照《试点方案》登记的船舶,只能从事国际航行和作业。这看上去是一个限制,但实际上是为船东带来了利益。依照《试点方案》,从境外建造或购置的船舶在东疆保税港区办理了保税手续的,或者在境内建造享受出口退税待遇的船舶,都可以进行登记。这就

第六,关于船舶登记种类。《试点方案》增加了船舶融资租赁登记,为船舶登记主体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融资渠道。

天津海事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船舶登记制度的创新将吸引更多的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归,切实地扩充国有船队实力,在维护国家战略利益,确保重点物资的运输安全,最终实现国货国运的目标.。通过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使更多的船舶注册东疆保税港区,实现以东疆保税港区为核心载体,促进航运金融发展,带动船舶融资、船舶保险等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推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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